河南/洛阳-2025-06-25 00:00:00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直饮水设备增设反渗透装具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直饮水设备增设反渗透装具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直饮水设备增设反渗透装具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采购直饮水设备的过滤系统升级,加装**反渗透系统、复合活性炭滤芯、滤芯固定装置、滤芯更换***警示灯。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及领取比选采购文件
*.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比选采购文件: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邮箱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电话号码、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备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比选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需从供应商公司账户转出,收款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账号:*******************),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比选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会议时间和地点
*.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会议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提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比选会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座****第三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东北新闻网(****://****.***.***.**/)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座****室
联系人:高永博、陈柳、王劲松
电话:*****************
传真:************
邮箱:*******@*******.***.**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