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2025-06-25 00:00:00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卢氏县城关镇西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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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
*、项目名称:卢氏县城关镇西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成交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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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氏县城关镇西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 |
郑州铭普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号**世纪广场*号楼**层****号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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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货期限 |
质量要求 |
供货地点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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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氏县城关镇西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合同签定后**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年 |
三、评审信息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电子评标室。
*、评审专家名单:郝荣芳(采购人代表)、叶益民(组长)、杨润亚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个工作日)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郑州铭普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王芬芬
项目负责人:姜啸天
联系电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郭伟静
电话:************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范清泉
电话:************* ***********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采购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薛军涛
电话:************ ***********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招标代理: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琛
电话:************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街道望湖花园**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