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5
河南/新乡 招标采购
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新乡-2025-06-25 00:00:00

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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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月**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原交采********/原阳磋商采购********

*、项目名称: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

原阳磋商采购**********

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分包

******.**

******.**

******.**

*

原阳磋商采购**********

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年度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分包

*******.**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原阳县齐街镇西留侯村新建道路****平方米,楚寨村新建道路****平方米,麦寨村新建道路****.**平方米。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标段:西留侯村新建道路;*标段:楚寨村、麦寨村新建道路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密钥,凭**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格式)及资料。潜在供应商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月**日****分(北京时间)

*.地点: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月**日****分(北京时间)

*.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原阳县财政局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各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 ** 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

址:原阳县齐街镇

联系人:杜巍岩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社区**排*号

联系人:张威

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威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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