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市2025年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公示
2025-06-24
海南/东方 招标采购
关于东方市2025年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公示
海南/东方-2025-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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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年**月**日 **:**
名  称: 关于东方市****年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东方市****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年海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号)《东方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大户申报。

一、申报内容

水稻番薯、花生三大作物为重点,依托粮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粮油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选用高产优质作物品种、推广应用绿色高产稳产技术等,集成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推进全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

二、实施时间

************月。

三、项目金额

****年安排粮油规模种植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共计***万元***万元用于水稻单产提升奖补,面积*****亩;***万元用于番薯、花生单产提升奖补,面积*****亩。项目资金原则上一次性拨付,测产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拨付。

四、实施范围

(一)支持主体。奖补对象应为从事水稻、薯、花生规模种植(水稻**亩以上**亩以上,花生**亩以上)的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已有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奖补

(二)实施作物。实施方案印发后,****年种植的水稻、番薯和花生。

(三)实施内容。

水稻,重点支持开展“三虫两病”预防和控制,在水稻生长关键时期(如抽穗前后),施用氨基寡糖素+水溶性硅钾肥+氨基酸水溶肥+磷酸二氢钾,用量参考药品包装标准剂量执行。

薯,重点支持用于甘薯小象甲防治,在移栽前使用绿僵菌或白僵菌对土壤进行处理,在插植薯苗时垄面均匀撒联苯·噻虫嗪颗粒剂,用量参考药品包装标准剂量执行。

花生,重点支持花生种衣剂拌种处理、叶面肥喷施和病虫害防治(必要时)等措施,用量参考药品包装标准剂量执行

五、申报主体资格与资质要求

从事水稻、薯、花生规模种植(水稻**亩以上**亩以上,花生**亩以上)的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六、申报材料接收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

****年*月**日***日

公示时间:*********

(二)申报地点

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和东方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岗办公室

、公示方式

经市农业农村局确认后,结果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举报电话:****—********,联洗人:苏辉武。


附件:*.东方市****年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年东方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申报表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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