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5-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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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关于东方市****年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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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市****年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年海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号)《东方市****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大户申报。
一、申报内容
以水稻、番薯、花生三大作物为重点,依托粮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粮油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选用高产优质作物品种、推广应用绿色高产稳产技术等,集成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推进全市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
二、实施时间
****年*月*****年**月。
三、项目金额
****年安排粮油规模种植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共计***万元,***万元用于水稻单产提升奖补,面积*****亩;***万元用于番薯、花生单产提升奖补,面积*****亩。项目资金原则上一次性拨付,测产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拨付。
四、实施范围
(一)支持主体。奖补对象应为从事水稻、番薯、花生规模种植(水稻**亩以上和番薯**亩以上,花生**亩以上)的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已有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奖补。
(二)实施作物。实施方案印发后,****年种植的水稻、番薯和花生。
(三)实施内容。
水稻,重点支持开展“三虫两病”预防和控制,在水稻生长关键时期(如抽穗前后),施用氨基寡糖素+水溶性硅钾肥+氨基酸水溶肥+磷酸二氢钾,用量参考药品包装标准剂量执行。
番薯,重点支持用于甘薯小象甲防治,在番薯移栽前使用绿僵菌或白僵菌对土壤进行处理,在插植薯苗时垄面均匀撒联苯·噻虫嗪颗粒剂,用量参考药品包装标准剂量执行。
花生,重点支持花生种衣剂拌种处理、叶面肥喷施和病虫害防治(必要时)等措施,用量参考药品包装标准剂量执行。
五、申报主体资格与资质要求
从事水稻、番薯、花生规模种植(水稻**亩以上和番薯**亩以上,花生**亩以上)的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六、申报材料接收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
****年*月**日***日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二)申报地点
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和东方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岗办公室
七、公示方式
经市农业农村局确认后,结果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举报电话:****—********,联洗人:苏辉武。
附件:*.东方市****年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年东方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申报表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