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6-25 00:00:00
慈溪市审计局关于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年至****年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慈溪市审计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环创中心)****年至****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年至****年,市环创中心实现税收收入******.**万元。三年财政收入合计******.**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万元;财政支出合计******.**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万元;至****年底滚存结余****.**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环创中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执行基本有效;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执行较好;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合规。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在工程管理、财政财务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有*份工程变更联系单存在先实施后审批现象。坎胜路东延(新城大道*四灶浦西侧)工程竣工时间为****年*月,其中*份工程变更联系单的审批时间为****年*月,审批存在滞后。
(二)内部控制管理存在漏洞。市环创中心、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无票据管理台账,未将票据放入保险箱保管;市环创中心、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财务章、法人章均由所在单位同一人保管。
(三)固定资产台账管理不到位。一是台账登记信息不全,有**项未登记管理部门、***项未登记存放地点。二是台账更新不及时,抽查发现有*项资产登记的使用人已调离市环创中心。
(四)采购验收不规范。****年**月,市环创中心通过网上超市采购桌椅等办公家具,金额为*.**万元,验收单无相关验收人员签字。
(五)合同签订管理不到位。一是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宁波环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与承租方签订《创客公寓租赁合同》时,存在承租方单位名称书写错误、承租方未签字或盖章、租金信息填写不完整等问题。二是*份合同适用法律依据不当。****年至****年,市环创中心签署的*份合同均标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律实际已于****年*月*日起废止。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慈溪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财政财务管理等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环创中心及受托管理的国有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已建立票据管理台账并放入保险箱内保管,银行印鉴由专人分开保管;重新梳理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对网上超市采购的桌椅等办公家具核对数量并重新验收;纠正、补全《创客公寓租赁合同》相关信息和表述。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