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浜楔形绿地马家浜博雅桥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2025-06-24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张家浜楔形绿地马家浜博雅桥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上海-2025-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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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浜楔形绿地马家浜博雅桥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索引号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核〔****〕**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 |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张家浜楔形绿地马家浜博雅桥新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沪土控集〔****〕**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同意你公司张家浜楔形绿地马家浜博雅桥新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在浦东新区金桥镇******地块以西马家浜两侧,总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张家浜楔形绿地内跨马家浜新建桥梁一座,规划红线宽**米,长约**米。
四、项目总投资****.**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你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八、如对本批复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日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