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建平香梅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6-24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上海市建平香梅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5-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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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建平香梅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社〔****〕***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商请审批***;上海市建平香梅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教综计〔****〕**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学校硬件水平、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原则同意上海市建平香梅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位于东绣路***号,学校用地现址范围内。
三、学校改扩建后按**班规模设置,按实际入学需求适度预留调整班级规模的空间。主要建设内容是:
*. 拆除小剧场、门卫、垃圾房,拆除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新建一栋综合楼,以及地下车库、门卫、连廊等辅助用房,新建总建筑面积暂按*****平方米控制,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对保留建筑进行修缮,涉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对学校道路、绿化、管网、大门等室外总体工程进行改造。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阶段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五、在下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 对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内部功能布置等作进一步深化完善,满足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功能要求。
*. 合理控制项目投资,尽可能保护利用原有完好设施。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