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财书〔2025〕41号)
2025-06-24
广东/深圳
质疑投诉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财书〔2025〕41号)
广东/深圳-2025-06-24 00:00:00
广东/深圳-2025-06-24 00:00:00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财书〔****〕**号)
一、当事人:深圳市绿田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红星社区星工二路*号****、****、****
二、基本情况
深圳市绿田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田地公司”)涉嫌在“龙岗区教育局****—****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 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六组**份虚假资料。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绿田地公司构成“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三、行政处罚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深财规〔****〕*号)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将绿田地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对绿田地公司作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元。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