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5-06-24 00:00:00
项目概况: 南通市市本级中小学校****—****学年度县(市、区)中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省中小学食堂招标采购信息公开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南通市市本级中小学校****—****学年度县(市、区)中小学食堂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万元
*. 资金性质:非财政资金、非国有资金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食材品类必须在其营业执照相关或类似经营范围内,投标食用盐类标段需具有食盐定点批发资质。
(二)特定要求:
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在江苏省中小学食堂招标采购信息公开网免费下载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南通市板桥路**号
*. 报名费用: *元(各地自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项目须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 年* 月**日***** 年* 月**日,每日上午*:*****:**;下午*:****:**。招标文件获取网址:*****://****.****.***.**/*************.****。
* .报名地点: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综合报告厅(南通市板桥路**号)
*. 联系人:成老师联系电话:***********
*. 投标单位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不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可不提供;但对食品安全法规定需要备案的,须提供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裁决承诺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招标实施机构现场为投标单位提供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 年*月**日**点** 分前)在“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上传“标的清单”和提交《资格预审表》(投标单位应填写所投标段中“标的清单”包含的所有食材信息,不得挑选食材填报,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南通市教育局”公告附件),并准备好资格预审文件,由资格预审工作组资格预审时现场核查并带回。逾期“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自动关闭数据上传及修改功能,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数据不能进行上传及修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单位须审慎填报上传信息,平台上传资格预审信息与现场考察的资格预审信息不一致时,以现场考察的资格预审信息为准;平台上传拟投标段信息与投标文件信息不一致时,以平台上传信息为准。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实施机构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招标实施机构将于**** 年 * 月**日 ** 时 ** 分 前 通 过 “ 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进行告知。修改或补充公告按规定时间发出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或补充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投标人未及时通过 “南通市教育局官网”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或未按照修改或补充后的内容编制投 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需通过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投标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采购人组织考察团队到报名成功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为了综合评价投标单位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考察地点仅限于以南通市人民政府为中心 ** 公里的路程范围,以手机的导航距离为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号),食用盐类标段供应商除外。由考察团队对其功能区域,环境管理,设备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等进行实地考察,作为现场考察的依据。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考察团队,不得拒绝考察团队为完成考察任务而提出的合理要求。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采购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申请在财政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对上述内容做出承诺。
七、对本项目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市本级县(市、区)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联合体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号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南通市板桥路**号
联系人: 成老师
联系方式: ***********
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南通市市本级中小学校****—****学年度县(市、区)中小学食堂食材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由中小学校成立食堂食材采购联合体负责制定,
由 南通市市本级县(市、区)中小学食堂招标工作组进行监督指导,在江苏省中小学食堂招标采购信息公开网(****.****.***.**/*************.****)发布,潜在投标人可以上网免费下载电子文档,不需购买(亦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