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号)有关规定,现将永丰县恩江一级支流麻江缓冲带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基底修复工程,对项目区域内河道和沿岸部分基底进行生态修复,建设面积约**.**万㎡。*.村庄型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在村庄附近的沿岸利用地被灌木及草坪覆绿构建隔离缓冲带,缓冲带长度共*.*****,工程建设面积约*.**万㎡。*.农田型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在麻江两岸有大面积农田分布的河段,建设农田型生态缓冲带,建设长*.****,建设面积约**.**万㎡。*.漫滩水生植物群落修复工程,在佐龙乡圳上村处河道两侧漫滩回复水生植物群落,共恢复水生植物约**.*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投资****.**万元,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七、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人,其中招标方代表*人。
八、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县水利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矛盾。
*.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好委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九、其他
*.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日内,按吉标管办字〔****〕**号文件要求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