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6-24
四川/自贡
中标结果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5-06-24 00:00:00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自贡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体操训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市甲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二产业园财富二路*号研发中心一层二层*******

被投诉人:自贡市运动技术学院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体育场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大道***号中农联川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浙江金耐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凤路****号

四、 基本情况

四川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运动技术学院体操训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属于多样货物采购,采购文件中未明确本项目具体的核心产品,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未具体明确本项目采购货物产品生产厂家所属行业。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技术要求”中“标准自由操场地(弹簧型)、独腿跳马平台、助跳板(软板)”等产品均要求“通过国际体操联合会***认证”。要求提供国际的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具有指定性和排他性,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评审细则及标准”中“实施方案”的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存在歧义,且未量化细化,缺乏客观判断指标,采用无明确判断标准的模糊表述,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设置评审因素,将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技术参数、商务要求中未要求的内容作为评分因素,且评分条款缺乏量化依据、主观性过强、以特定业绩限制供应商,将新成立的公司无相关业绩的供应商排除在外,其目的是为控标,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供应商,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未依法依规设定评审因素,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

五、 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 其它补充事项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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