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2025-06-24 00:00:00
各供货单位: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要求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保山市水务局对****年防汛抗旱应急物资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保山市水务局。
二、项目名称
保山市水务局****年防汛抗旱应急物资采购。
三、采购范围
保山市水务局****年防汛抗旱应急物资采购包括:大疆无人机、驰笠橡皮艇冲锋舟、救生圈、救生绳、****汽油锯、哲初头灯等一批物资,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等的要求。资金已列入财政预算,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
四、供货期限、供货地点及质量要求
(一)供货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配送相应物资。
(二)供货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要求。
(三)供货地点:保山市水务局及五县(市、区)水务局。
五、供货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项目采购询价表。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供货单位提供材料必须完整并真实有效,否则将作为无效处理。
(五)本次采购控制上限:*.**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供货单位报出单价不得更改,报价包含配送过程所有费用。
七、响应文件的获取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至**:**,**:**至**:**(北京时间,下同)。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后确认获取询价文件。电子邮箱:*****@***.***;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号(保山市水务局四楼)。各供货单位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后提交至保山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和河湖管理科,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九、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和询价结果均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保山市水务局****年防汛抗旱应急物资清单
*.保山市水务局****年防汛抗旱应急物资采购询价表
保山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