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5-04-16 00:00:00
关于上林县清水河流域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发改项目〔****〕**号
上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上林县清水河流域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号)文件规定,以及南宁长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上林县清水河流域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重点解决县城污水治理及污水处理,完善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意上林县清水河流域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林县城南片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规模为*万*³/*,远期工程规模*万*³/*,总规模为*万*³/*。建设内容具体包括进水汇流井、粗格栅及进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化池、改良磁混凝处理单元、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等构、建筑物,以及配套的综合楼等附属设施。污水管网包括*座一体化污水泵站;污水压力管道*****,管径*****;污水管道*****,管径*********。
五、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万元,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或投资超出批复**%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上林县清水河流域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年*月**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