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财政局关于周潭中心学校智能化采购项目(二次)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6-24
安徽/铜陵
中标结果
铜陵市郊区财政局关于周潭中心学校智能化采购项目(二次)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铜陵-2025-06-24 00:00:00
铜陵市郊区财政局关于周潭中心学校智能化采购项目(二次)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郊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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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周潭中心学校智能化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 ***号

被投诉人*铜陵市郊区教育局
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号一楼

被投诉人*铜陵振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郊区陈瑶湖镇官渡村村部

相关供应商:安徽瑞智信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号西湖国际广场*座***室

五、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万元。被投诉人于*月*日发布采购公告。投诉人于*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月**日作出回复。
投诉事项*:中标产品易事特*******(*/*)***不间断电源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中标产品东方阳光********机房精密空调未通过强制性认证,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涉嫌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产品新视通*********全彩屏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填写的主要标的一览表出现两个**项,缺少**项,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情形,应当视为无效标。
诉求:请对中标单位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责令采购人废标。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铜陵市郊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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