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振兴产业园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2025-06-24
四川/自贡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自贡振兴产业园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四川/自贡-2025-06-24 00:00:00

自贡振兴产业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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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自贡振兴产业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转让方名称 四川振兴产业园实业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重 大 事 项 及 其 他 披 露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查询方式:西南联交所现场查阅 (*)查询条件:须缴纳保证金后方可查阅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重大债权债务 (一)融资情况 自贡振兴向建设银行成都第九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亿元(贷款期限**年),由振兴实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振兴实业提供***%差额补足承诺。截止目前,上述项目贷款按合同约定正常按期还本付息,贷款利率为*年期********,剩余未还本金**,***,***.*元。 (二)项目贷款处置要求 最终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前,必须及时解除振兴实业连带责任保证及其关联方对该笔贷款提供的差额补足义务,具体处置方式为: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建设银行成都第九支行同意变更增信措施的有关函件。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以《承诺函》形式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日内,由受让方或银行认可的其他主体承接该笔贷款连带责任保证及差额补足义务,完成该笔贷款风控条件变更或置换,解除转让方连带责任保证及其关联方的差额补足义务。 *、受让方若未按上述方式履行解除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差额补足义务的,则受让方应当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日内以现金将项目贷款剩余未还本金金额**,***,***.*元一次性支付至标的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偿还项目贷款本金。若受让方未按期支付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除按协议约定享有收取违约金和其他赔偿金的权利外,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另行重新挂牌确定新的受让方。 (三)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建设银行项目贷款按前述要求处置)继续由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职工安置事项 不涉及 其它披露事项 (一)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标的股份。 (二)其他重大披露事项 *.自贡振兴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转受双方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转让方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中权利义务约定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标的企业持有的房产项目坐落在自贡航空产业园******** 地块的人才公寓用地,权证号为川(****)自贡市不动产权第*******号,证载土地面积为 **,***.** *?,为划拨用地。 (三)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被评估单位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由股东四川振兴产业园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自贡振兴公司与四川自贡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用名:自贡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报告未考虑评估对象及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尚应承担的交易所产生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因素,也未对各类资产的评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委托人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注册资本实缴、未缴情况 自贡振兴产业园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由四川振兴产业园实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缴资本金****万元,未缴资本金****万元,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须在****年*月**日完成实缴。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因受让方原因未履行缴纳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承担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补充责任的,受让方须对转让方损失进行全额现金补偿。 (五)、西南联交所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且收到转受双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及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六)、转让方收到全额价款、且以书面材料告知西南联交所受让方已完成增信措施变更后,西南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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