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食堂主副食品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4
辽宁/葫芦岛
招标采购
葫芦岛市公安局食堂主副食品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葫芦岛-2025-06-24 00:00:00
辽宁/葫芦岛-2025-06-24 00:00:00
|
|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公安局食堂主副食品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食堂主副食品政府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蔬菜、粮油、水果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中小微(含监狱企业)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对残疾人就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肉蛋禽、奶制品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中小微(含监狱企业)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对残疾人就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调料、水产品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中小微(含监狱企业)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对残疾人就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副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销售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相关行业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供货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详见所投包组技术标准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有三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招标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或网络形式通知。 *.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分钟内。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十二条“投标人未现场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文档*份(*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于开标前*天下午**:**分前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需邮寄的,应通知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投标人快递的电子文档*份(*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后,将与投标人联系,确认接收到的投标文件封存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邮寄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谛泊湾二期*****号门市,张先生收,联系电话:************、***********。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注册链接****:***.***********.***.**)。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进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谛泊湾二期*****号门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连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进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爽 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