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建议
2025-06-24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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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建议
广东/广州-2025-06-24 00:00:00

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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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投入持续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规模显著扩大,然而,大量在建工程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后往往未能及时完成从“在建工程”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制约了国有资产管理效率的持续提升。

  一、基本情况

  截至今年*月底,我区在建工程规模*,***.*亿元,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中占比高达**.**%。****年以来,区财政局积极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持续开展在建工程转固专项工作,自****年起至今年*月底,我区在建工程转固金额***.**亿元。但是,在近几年的资产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仍存在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的问题,大量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因跨度时间长、接收单位争议等原因长期挂账于“在建工程”科目,部分资产甚至实物已报废仍滞留账面,导致资产核算失真。

  二、当前在建工程转固存在的问题

  (一)长期挂账难理清,资产明细难核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涉及到的环节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预算、招标、施工、验收、结算、移交、决算、产权登记等,工程流程长,资料十分庞杂,有些项目因为年代久远、相关单位机构改革或者经办人员变更、资料保管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工程资料缺失,从而无法合理确定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甚至在转固之前相关资产已耗损,接收单位无法核对资产明细,导致在建工程长期挂账。

  (二)部门协作缺合力,权责边界不清晰。涉及多单位共管的资产因成本拆分困难或权责不明,难以明确接收主体。例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包括道路结构、道路绿化、照明设施、交通信号灯等多个组成部分,涉及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公安等多个管理维护部门。而在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下,建设单位多是从整体出发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进行核算,很难按照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细化拆分,难以确认具体的接收单位和资产成本。部分项目在工程项目代建模式下,工程项目前期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等活动由不同单位共同完成的,工程项目的成本由多家单位分开核算,资产归集难度较大,从而增加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难度。

  (三)主观积极性不高,专业能力存短板。尽管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已交付使用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可以按照暂估值转固,但当按照暂估值先行入账后,在正式办理竣工决算时,资产卡片和会计账目大多需进行调整,大幅提升了资产登记管理与会计账务处理工作量,导致不少单位按暂估价值转固的积极性不高、意愿不强,更倾向于维持现状,长期在建工程挂账。同时,项目业务人员更加注重工程进度管理,对基建业务财务规定理解不足,通常在竣工验收后才开始整理资料,而财务核算需在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即时启动,容易出现关键资料缺失,导致核算不及时甚至出现错误,转固效率低下。

  三、对策建议:多措并举推进转固攻坚

  (一)强化账目清理与信息化管理,破解长期挂账难。一是全面清查历史项目。各单位需对长期挂账的在建工程开展全面梳理,进行账实核对、账账核对,结合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工作要求,采取问题清单化管理模式,明确项目起止时间、建设进度、未转固原因等关键信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逐个击破转固难题。二是完善信息化体系建设。探索将资产管理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政府投资基建计划管理平台等数据交互与共享,动态更新建设项目进展,遵循“接收方入账后方可核销对应在建工程”的原则,确保系统操作与业务实际紧密衔接;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自动触发提醒并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从源头上减少新增在建工程长期挂账问题。

  (二)明确权责分工,优化协同机制。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在基建立项阶段明确转固责任主体及各协同配合单位职责,对于总承包、代建制等不同建设模式,应制定相应的转固指南和操作细则。参建单位应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资料完整、信息传递及时,对于年代久远资料缺失的项目,应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梳理与资料补充工作,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在竣工验收环节,由建设单位与转固单位开展联合验收,确保资产达到可交付使用标准,且实物资产和资料清单一致,防止后续可能出现的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二是构建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以及住建、教育、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内的资产管理协调机制,以便于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沟通协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及时解决跨部门问题。

  (三)提升专业能力,注重考核奖惩。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财务、基建、审计等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系统普及现行制度规范与工作要求,邀请行业专家解读政策法规、传授实务经验,帮助管理人员掌握转固政策要点、操作流程、成本核算方法与账务处理技能等。二是强化考核问责。探索将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并建立与预算安排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对于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长期挂账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转固资产的单位,按一定比例削减其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对于在建工程转固及时且积极配合的单位则给予正面激励。同时,对因协作不力导致项目延误或资产流失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及时督查督办,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区财政局 刘姮、谢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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