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5-06-24
安徽/宿州
招标采购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安徽/宿州-2025-06-24 00:00:00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来源:砀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砀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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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砀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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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砀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砀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标的名称: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项
预算金额:***.**万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具有稳定的办公环境,并且避免一次性投入过多的资金和时间用于新址的租赁和装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能力。鉴与此,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继续租赁砀山汽博城 *#、*#、**#三栋房屋及 *#北侧停车场及其配套的物业管理服务,租赁期限*年,每年约***.**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地点是为服务全县企业和广大群众办理政务业务的场所,九年来较好发挥了政府的形象作用,企业一站式服务、便民服务非常便利。
按县政府要求租赁该房产,用于便民服务、集中办公、会务接待等功能。为继续满足全县政务服务及单位办公的工作需求继续租用该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砀山隆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砀山汽博城*#***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于局长

联系地址:砀山县汽博城*栋*楼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砀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地址:宿州市砀山县旭日路与砀郡路交叉路口往北***米路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高工

联系地址:砀山县砀城一品小区*栋*单元***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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