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2025-06-24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年园林零星维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年园林零星维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重庆路五段*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锦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年园林零星维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 *. 服务形式:成交方根据采购人下达的维修通知,制定维修方案及预算,采购人对维修方案及预算进行审核,采购人同意后,成交方根据维修内容提供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等服务。 *. 成交方接到采购人下达的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内组织人员查看现场,*天内完成维修方案及预算的编制,采购人将对维修方案及预算进行审核,采购人同意后,成交方按照规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完成维修工作。 *. 采购人要求紧急抢修时,成交方必须随叫随到,提供**小时服务。 *. 采购人如须成交方响应,成交方须于*小时内响应,于*小时内赶到项目所在地,在合理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 质保期内,成交方接到采购人保修通知后,成交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项目**小时内,紧急排危*小时内)响应并现场组织施工 *. 成交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禁止使用劣质材料,维修后如存在质量(效果)不合格(不达要求)等情况的,必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 *.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合格标准。 *. 成交方必须快速回应并处置*****平台、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反映的问题以及落实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 成交方是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者,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成交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成交方在履约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成交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 成交方自行协调施工程序,务必保证采购人单位的正常运行,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 成交方必须以照片形式清晰拍摄出维修前、维修中、维修后的情况并上报采购人,照片应有时间水印。 **. 成交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采购人需要项目管理人员到现场时,必须及时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