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2025-06-24
河南/商丘
变更澄清
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河南/商丘-2025-06-24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商丘-2025-06-24 00:00:00
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机构:河南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柘财采竞*******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更正内容: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 元 变更为: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 元 原公告期限: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变更为: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其余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 |
地址:柘城县慈圣镇 |
联系人:陈磊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商丘市长江路弘盛国际写字楼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