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2025-06-23 00:00:00
为切实管理运行好村集体经济资产,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促进苏古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乌斯河镇苏古社区菜市场摊位**个面向社会公开出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汉源县乌斯河镇苏古社区菜市场位于乌斯河镇苏古社区*组,**个摊位,(详细情况承租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以承租人自行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二、资产管理
该处资产属乌斯河镇苏古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竞租人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自然人,无不良从业记录,未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参加或组织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经营、管理场区及周边环境、秩序等的能力和条件。
四、招租要求
(一)承租人须合法管理。
(二)承租人若需对摊位设施进行改造,需经过苏古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承租人竞得后,需遵守苏古社区居民公约。承包期内须保证环境卫生达到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标准和要求,承包临时摊位外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四)承包期内。若遇国家征用项目建设,甲方需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甲乙双方互相协调,协商终止合同。
(五)苏古社区承租范围内,甲方交由承租方租赁使用,使用过程中,日常经营和维护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缴纳,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交归甲方,若场内设备设施损坏,由承租方进行修缮或者赔偿。生产经营安全由承租方负责。
五、招租时限
租赁期为*年,期满后视情况续签合同或重新招租。
六、竞租最低价格
禽肉区:
*号摊位——*号摊位:最低出租价格为:****元/年
蔬菜区:
*号摊位——**号摊位:最低出租价格为:****元/年
**号摊位——**号摊位:最低出租价格为:****元/年
水产区:
**号摊位—**号摊位:最低出租价格为:****元/年
实际租赁价格以竞得价为准。
七、报名方式
参加竞租的竞租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至**:**,下午**:**至**:**)
(二)报名地点:雅安市汉源县乌斯河镇苏古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交保证金:参与承租方需要在承租前交纳承租保证金***元(保证金备注:苏古社区菜市场摊位租赁报名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年*月**日**:**。未按期如数交纳保证金者,取消本次承租资格。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汉源县乌斯河镇苏古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开户银行:四川汉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斯河支行
银行账号:*****************
八、现场出租
(一)竞拍时间:****年*月**日上午**:**。
(二)竞拍地点:汉源县乌斯河镇苏古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承租要求:参加现场出租的出租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竞拍承租:采用口头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每次竞价递增幅度不得低于***元/年(包含***元/年)的倍数。竞租人一经报价后,便不可撤销,否则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取消竞价资格。出价最高者,由主持人宣布为中标人,一经主持人宣布为中标人,即确认交易成功,保证金转为租金。剩余部份补缴在对公账户。
九、结果公示
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汉源县乌斯河镇苏古社区居民委会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在*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后无违法、违规、资产损毁等情况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之后每年租金一年一付。竞得人未按时交纳租金和保证金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一、特别说明
(一)竞租人应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做出科学的竞租分析和投资决策。
(二)如只有一名竞租人报名,则以起始价直接成交。
(三)未竞租成功者所交纳保证金竞标后**个工作日退还。
(四)租赁期间,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已交未使用的租金。租赁期间,如承租方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承租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出租方,当年租金不予退回。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交未使用的租金和保证金。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十二、特别说明
在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按竞租底价与受让方直接签约。
汉源县乌斯河镇苏古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年*月**日
联系人:卜德勇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