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6-23 00:00:00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眼耳鼻喉科设备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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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标的物种数:*) 包合计:***,***.** 元
|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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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普通诊察器械
需求描述
中耳负压治疗仪*台,微波治疗仪*台,耳鸣治疗仪*台,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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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 *(件) | ***,***.** 元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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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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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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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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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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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进口产品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交货,国产产品在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交货,负责将中标产品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到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运行正常后交付采购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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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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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响应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由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自采购人收到相关验收报告之日即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
*.如国家规定设备需要进行医学计量检定,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中标货物经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计量检定报告,且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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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设备到医院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含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第三方单位的设备验收和检测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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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与培训完成,经医院验收合格并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全额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按医院规定程序办理货款支付。
(三)履约保证金的无息退还: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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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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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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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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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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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