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三批)
2025-06-23
江西/宜春
招标采购
宜春市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三批)
江西/宜春-2025-06-23 00:00:00

宜春市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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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三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江西鹏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桂林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串通投标案

案例简介:****年**月,江西鹏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桂林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参与樟树市沁江府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中,报价雷同,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人民币****.**万元。****年*月,经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鹏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桂林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年*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鹏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桂林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各处人民币**.**万元罚款,对该两家公司直接责任人各处*.**万元罚款。

二、任刚辉、肖放、郑文华、施艳、郑晓军等五位评标专家未依法公正履职案

案例简介:****年**月,在中央大道、工业大道、金水宝路、科伦大道及康城路改造工程项目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天津市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审文件第(三)条第**款第(*)点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个月内无拖欠工资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满足该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而任刚辉、肖放、郑文华、施艳、郑晓军等五位评标专家让投标单位天津市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了资格审查。

处理结果:****年*月,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第(六)条“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的规定,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该项目五名评标专家作出禁止六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的行政处罚。

三、南庙河、清沥江污水干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违法转包案

案例简介:****年*月,南庙河、清沥江污水干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开标,招标控制价****.**万元,中标单位为九江市广安建设工程公司,中标价为****.**万元。****年*月,经工作人员反映,在与南庙河、清沥江污水干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九江市广安建设工程公司衔接工作期间,从未见过合同内项目经理张嘉欣。该项目涉嫌转包行为,请予以鉴别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经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九江市广安建设工程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年*月,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号)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九江市广安建设工程公司作出*.**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江西省拓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劲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案情简介:****年*月,“高安市七一四路工程项目”项目开标,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年*月,收到相关线索,江西省拓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劲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高安市七一四路工程项目”项目投标中,其投标机器码、投标机器**地址、***地址皆一致,涉嫌串通投标。经高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省拓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劲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互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情况:****年*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高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省拓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元罚款。对江西劲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元罚款。

五、四川充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云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案例简介:****年*月*日宜丰县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渊明大道及周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开标,招标控制价****.*万元,四川充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云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投标,其投标机器码、投标机器**地址、MAC地址雷同,涉嫌串通投标。经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四川充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云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年*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四川充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云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各处人民币*****.*元罚款,对两家公司直接责任人员各处****.*元罚款。

六、万载县****年老旧小区改造碾头小区项目围标串标案

案例简介****年*月,在万载县****年老旧小区改造碾头小区项目招标中,江西兆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永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存在规律性异常一致。****年*月,经万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兆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永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围标串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年*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万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兆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永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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