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服务的更正公告[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06-23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关于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服务的更正公告[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2025-06-23 00:00:00
浙江/杭州-2025-06-23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采购公告的“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拱墅区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号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号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的第*页 | 拱墅区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一十三日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一十三日 |
* | 采购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的“一、采购项目概述” | 拱墅区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为保障街道办公人员就餐(其中早餐约***人,中餐约***人),公开招聘符合食品质量、服务要求的早中餐食堂物资配送单位,服务期为*年。服务包括物资采购及配送过程中需要配置的各种设备运输、装卸搬运、人工等费用及售后服务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费用、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为保障街道办公人员就餐(其中早餐约***人,中餐约***人),公开招聘符合食品质量、服务要求的早中餐食堂物资配送单位,服务期为*年。服务包括物资采购及配送过程中需要配置的各种设备运输、装卸搬运、人工等费用及售后服务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费用、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
* | 采购文件的“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第一部分 合同书” | 甲方: 拱墅区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 甲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
* | 采购文件的“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第一部分 合同书” | **** 年 月 日,拱墅区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以 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 对 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评标委员会 评定,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 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拱墅区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 **** 年 月 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以 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 对 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评标委员会 评定,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 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
* | 采购文件的“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 *.**.*(*)验收主体:拱墅区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乙方应当配合进行。 (*)最终验收时间:服务内容执行完毕、服务期截止后。 (*)验收程序: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验收,甲方按验收方案组织履约验收。乙方应将项目执行过程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向甲方递交验收申请资料。 (*)验收内容: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验收主体: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乙方应当配合进行。 (*)最终验收时间:服务内容执行完毕、服务期截止后。 (*)验收程序: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验收,甲方按验收方案组织履约验收。乙方应将项目执行过程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向甲方递交验收申请资料。 (*)验收内容: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上塘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学院北路**号一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泽恩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