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检验科采购项目项目JH25-210800-02260(LNYD2025-1001)变更公告
2025-06-23
辽宁/阜新
变更澄清
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检验科采购项目项目JH25-210800-02260(LNYD2025-1001)变更公告
辽宁/阜新-2025-06-23 00:00:00

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检验科采购项目项目*****************(*************)变更公告


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检验科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检验科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中**项评标委员会组成变更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 人,评审专家 * 人组成,共* 人。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 *、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解密时间应在**分钟内完成。 *、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响应报名,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盼盼路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号(万达金融中心****号 )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胜男
电话:************转**
来源:时间:**********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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