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2025-06-23 00:00:00
内江市张大千纪念馆大千园****旅游景区环境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千园****旅游景区环境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采购文件中 采购包*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标准和要求:“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 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 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项材料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其一即可,均提供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更正为“①可提供*********年度(任意一年)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年度(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以上*项材料任选其一即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市本级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号。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张大千纪念馆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玉屏街***号(悦动广场)*栋*楼附*******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