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2025-06-23
四川/内江
招标采购
隆昌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四川/内江-2025-06-23 00:00:00
隆昌市人民医院****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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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人民医院隆昌市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隆昌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隆昌市人民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子胃镜(治疗镜)、 *条、 预算金额 ***,***.**元

电子胃镜(筛查镜)、 *条、 预算金额 ***,***.**元

电子肠镜(筛查镜)、 *条、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原有的设备为奥林巴斯品牌电子胃肠镜系统,型号:图像处理装置******,因该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由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研发并生产,其全部零配件也是奥林巴斯公司独家研发并生产。其后续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的增加和更换由于有统一规格的要求,且涉及设备兼容性问题,其他品牌的镜子无法兼容现有主机。我院现有胃肠镜系统为奥林巴斯产品,为保证设备的可靠性、一致性以及现有系统的正常使用等,因此只能购买原厂品牌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 经查,四川方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唯一授权四川省内江市的产品经销商,且奥林巴斯授权企业不能跨市销售产品。 综上所述,电子肠胃镜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即“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采购,拟定供应商为四川方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经专业人员论证,此项目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四川方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经开区甜城大道***号内江国际家居商贸城二期一标段内江农商大市场*栋*楼*****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兰玲

联系地址: 隆昌市康复路**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 张宇

联系地址: 内江市隆昌市滨江路三段**号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胃肠镜单一来源论证报告.***



隆昌市人民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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