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06-23 00:00:00
法律服务项目直接面向市场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面向市场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直接面向市场采购,本项目最低价中标。
四、项目内容: 名称 内容及要求 项目预算 预算为*****.**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将认定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时间要求 根据发布公告时间,公示*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价,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比价结果确定供应商,供应商于签订合同后按约定完成所有项目内容。 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年。 其他事项 ①开通律师咨询热线,提供电话、网上法律咨询服务;②每季度指派至少*名律师,*名律师助理到部队驻点值班不少于*个工作日,提供巡回法律服务;③协助审查、修改和起草相关协议、合同、函件、通知、声明等法律事务文书,一般在*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特殊紧急事项加急办理;④协助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根据要求每年至少指派*名律师开展不少于*次普法宣讲;⑤委派律师协助对矛盾纠纷进行协商和谈判,出具律师函;⑥协助进行重大合同谈判,协助开展审计、资格审查、风险调查等事项,出具法律文件;⑦接受委托提供各类纠纷案件代理服务(费用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另行计算);⑧完成资产调查等其他法律服务;⑨合同签订后支付**%服务费,履约完毕后支付剩余**%服务费,服务期满进行服务质量考评,搜集汇总各单位满意率,平均满意率**%以下扣除**%服务费。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民法典》《律师法》等法律法规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须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遵守律师执业准则和执业道德规范,没有不良记录; (二)报价人应具有律师事务所许可等资质证明,有专属服务小组,且小组应由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小组人数应多于或等于*人,至少配备*名拥有*年以上执业经验的专职律师,其余律师应当至少执业*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前,应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并提交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递交报价文件开启及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电话联系获取具体地址)。
七、开标时间 ****年*月*日(具体时间待定)。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某单位
递交地址:天津市河北区;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苗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备注:各报价单位不得直接将报价文件放置传达室,需与业务人员取得联络确认接收后,视为有效投标,防止文件遗漏或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