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腊口镇金水湾8幢606室及C329贮藏室资产转让挂牌披露
2025-06-23
浙江/丽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青田县腊口镇金水湾8幢606室及C329贮藏室资产转让挂牌披露
浙江/丽水-2025-06-23 00:00:00
浙江/丽水-2025-06-23 00:00:00
青田县腊口镇金水湾*幢***室及****贮藏室资产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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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田县腊口镇金水湾*幢***室及****贮藏室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此项目收费标准: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费率为成交金额的*.*%,收费不足***元,按***元/宗收取,具体参照《特别事项约定》。 *.转让方已代付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等费用(详见清单),标的物成交后,受让方需将上述费用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丽水产权存管银行(户名: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价款转为房屋成交款。 *.受让方应承诺在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书》在内的相关文本。 *.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按实际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转让方、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成交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支付,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成交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支付,受让方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标的物一旦成交,受让方携带《浙交汇竞价成交确认单》,必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书》及付清全部成交款(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价款可抵房屋成交款),若受让方逾期未签约及交清全部成交款,浙交所有权认定其违约,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收到全部价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交接标的资产,转让方将资产交付给受让方(视为交付完毕)。转让方将资产交付受让方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让方应积极配合转让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工作。 **.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