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冠县人民法院机关物业保洁服务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06-22
山东/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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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冠县人民法院机关物业保洁服务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山东/聊城-2025-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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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冠县人民法院机关物业保洁服务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聊城市冠县信息发布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二、项目名称:冠县人民法院机关物业保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省冠县阳光物业有限公司;冠县明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冠县新净家政服务中心;临沂梓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莘县绿城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冠县;冠县;冠县;临沂;莘县
四、基本情况:
经查,五家公司在《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学智慧教学一体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存在投标**地址一致,相互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
五、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分别处以采购金额(¥******元)千分之五即人民币(¥****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