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州-2025-05-28 00:00:00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政府采购行为变得越来越规范,但三都县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发现,一些部门和单位在政府采购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一是当前采购预算编制都需要在财政一体化系统操作完成,需要根据单位实际需求逐条逐项列出需要采购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等信息。而相当部分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采取的是框定一个总数,所有采购预算编制成一条信息,采购金额总数与框定总数一致即完成预算编制。二是单位更加重视最终决算,相对忽视了政府采购预算,导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预算编制相对滞后。在执行采购预算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追加或者调减等现象,不能进行及时的说明与调整,容易出现预算与实际差距较大的现象,致使预算无法发挥出应有的约束作用,增加了采购过程中的随意性及盲目性。
(二)规避政府集中采购及电子卖场时有发生。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号)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采〔****﹞**号)文件要求,集采目录内及限额以上(货物和服务类**万元以上、工程**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必须进行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虽有以上标准的设置,但审计发现仍有某些单位人为地将采购预算降低至限额以下,以规避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相对于其他采购方式而言,更加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且加大了投标人串标围标成功的难度。在实际采购过程中,仍存在着将应该采取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分割成数个小项目,使得每个项目的预算未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从而规避公开招标,选择了其他的采购方式。
(三)单位从事采购人员水平差异较大。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由于其综合性强、专业化要求较高,对于单位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要求较高。从日常工作看,部分单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流动较为频繁,新接手人员不熟悉相关的法律制度、对采购规范的操作流程掌握不够,特别是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产品或工程项目,对相关的技术参数掌握得不够全面,导致预算方案不够严谨,采购预算资金跟实际采购资金误差大,甚至造成采购的产品型号、技术参数不符合实际要求。以上种种原因造成政府采购效率低下,影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效果。
二、主要改进措施
(一)科学编制预算。一是预算编制前,要提前充分理解文件精神,理清财政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流程,与单位的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充分沟通,根据单位实际需求逐条逐项列出需要采购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等信息并准确录入财政一体化系统,避免盲目、重复采购,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财政部门应该仔细审核各单位采购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合法性,对于采购预算编制不合理的单位退回重新填报。二是根据集中采购的目标,严格按照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在执行采购预算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追加或者调减等现象,应该及时进行说明与调整,避免出现预算与实际差距较大的现象,使预算发挥出应有的约束作用,减少采购过程中的随意性及盲目性,保障预算的刚性约束。
预算编制是政府采购的前提和基础。科学合理的采购预算可以帮助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地掌握主动,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浪费,节约财政成本。
(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体系。一是加强采购内部监督,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职责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使各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二是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计划进行科学的分析,精准地判断政府采购的可行性,明确采购的具体流程。同时,对于资金的划转以及审核进行明确的规划。三是利用外部监督,通过人大、纪检、财政、审计、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进行全面监督,形成了内外配合的完善的监督体系,从源头上杜绝采购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跑冒滴漏”问题,让财政的资金得以高效利用,采购工作得以规范开展。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行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保证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控制的关键所在。单位要重视从事政府采购人才,要加大对他们培养力度,尤其是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知识更新培训,提高采购队伍专业水平,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对相关人员及代理机构、供应商开展分类培训,明确采购行为的职责履行,推动建立法治化、专业化队伍,相关部门对其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提供学习相关的文件及政策的机会,制定考核办法及等,从而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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