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05-09 00:00:00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龙发改审批〔****〕**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 | ||
标 题: |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汀县伯公前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批准长汀县伯公前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汀发改综〔****〕**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长汀县伯公前水库工程(项目代码:************************),已增补列入《福建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缓解长汀县城乡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居民和工、农业用水安全,促进长汀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河田镇。
三、项目单位:长汀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水库为多年调节小(*)型水库,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功能,设计供水规模*.*万**/*,设计保灌耕地面积***亩。工程由拦河坝、溢洪道、供水工程、大坝观测、水库管理房和上坝公路等内容组成。水库总库容***万立方米,输水管道长**.*公里,上坝公路长*.*公里、路基宽度*.*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万元、环境保护工程***万元、水土保持工程***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利专项债等上级补助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长汀县政府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年第*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号)等要求,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长汀县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其他事项
*.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市水利局行业审查意见、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请长汀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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