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2025-06-20 00:00:00
|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新城区兴安北路内蒙古工业大学东门北侧光华楼第*间(年租金底价:*****元,租赁期限:*年)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个工作日为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 ||
| 标的 概况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机构 | ||||||||||||||||||||||||||||||||||||||
| 租金底价(元/年) | *****.**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工大英华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长办公会纪要【****】**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
|
特别 |
*、本次出租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年,挂牌价为该项目*年租金的招租底价。 *、标的经营范围:只限用办公、营业厅(三大运营商)、日用百货、糖业烟酒、专用器械销售、土产五金、电动工具、美发、医疗服务、文化办公用品、水果店、眼镜店、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项目、批发零售业。禁止经营餐饮业(包括食品及饮品加工)、沐足、棋牌、网吧等休闲娱乐行业,承租(经营)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取得所经营项目必备合法证照(如: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诚实守信独立经营,因承租(经营)单位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取得合法证照造成无法开展经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梁老师 ***********。 *、本次出租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一次性付清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如出租方未能在公告约定时限移交出租的房产,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中心将原渠道无息退还承租方首年租金,且承租方可依据合同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承租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出租方有关管理条例、合作期内未按要求进行经营、对外转租、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未按合同要求经营至合作期满等,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押金;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再次承租资格,列为不受欢迎商户。 如承租方在合作期内未出现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押金无息原额退还。 二、经营要求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标的现场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承租申请书受让申请.***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未报价的; (*)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为按公告时限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因其原因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未成为最终承租方且未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腾退房产的。 处置方法: *、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原承租方的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 |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产权交易大厦 |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 其 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