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2025-06-20 00:00:00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分公司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分公司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招标编号:方正招标采购(****)**号
二、招标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冯伟、吴彦飞、张海民、李青峰、李克波
评标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代偿项目司法追偿:
(*)诉讼追偿项目固定费用****元/笔,仲裁追偿项目固定费用****元/笔;
(*)执行回收提成比例*.*%。
*.其他涉诉纠纷
诉讼案件固定费用****元/笔,仲裁案件固定费用****元/笔;对于胜诉案件,按照成功减损或者回收金额提成*.*%。
*.非诉法律服务:免费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义乌商贸大厦**层;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文峰大道**号(殷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 财务部咨询电话:************
六、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七、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