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6-20 00:00:00
北京贝瑞和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时**分收到贵公司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高通量测序仪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予以受理。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函内容高度重视,当即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经与采购人研究,现就本项目质疑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及答复:
(一)质疑事项*原文引用:
投标人广西上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本次采购项目活动中的设备报价远低于招标预算,且远低于市场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竞标。
(二)质疑事项*的答复:
在报价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已针对广西上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这一情况要求其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一致接受广西上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广西上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报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贵公司该项质疑不成立。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
(三)事实依据:
*.广西上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
*.广西上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报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四)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八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质疑事项*及答复:
(一)质疑事项*原文引用:
投标人广西上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过低,远低于市场价,且均低于采购预算的**%,评标委员应当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应启动低价审查程序,要求投标人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进行审查,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了低价审查程序,应予以公开。
(二)质疑事项*的答复:
*.在报价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已针对广西上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这一情况要求其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一致接受广西上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广西上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报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我公司已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依法公示了本项目法定公示内容,详见****年**月**日发布的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贵公司要求公开的内容不属于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对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我公司依法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贵公司要求公开低价审查程序的请求无相应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依据。
综上所述,贵公司该项质疑缺乏有效的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三)事实依据:
*.广西上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
*.广西上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报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年**月**日发布的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贵公司要求公开的内容不属于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对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我公司依法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贵公司要求公开低价审查程序的请求无相应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依据。
(四)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号)第六十九条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第二条“完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则》(桂财采〔****〕**号)第四十五条“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依法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泄露以下信息……(三)评审过程情况及尚未公布的评审结果……”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财采〔****〕**号)第二十五条“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开标评标现场管理,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下列评标现场纪律……(三)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中标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负有保密责任;评标工作结束后,不得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得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情况进行公布……”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号)第四十三条“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三、质疑事项*及答复:
(一)质疑事项*原文引用:
鉴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三家,且两家的报价异常低,中标人:广西赛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得分**.**,且以最高投标价中标,广西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价格分满分,比中标人价格分高出**分的优势未中标,显示其技术上存在明显不足,中标公告也未公示其得分及得分细则,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重危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也突出了此项目缺乏竞争性及公平公正性。
(二)质疑事项*的答复:
本项目由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经评标委员会再次核查,评审合法合规无误。我公司已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依法公示了本项目法定公示内容,详见****年**月**日发布的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贵公司要求公示的内容不属于中标公告的法定范围,对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我公司依法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综上所述,贵公司该项质疑缺乏有效的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三)事实依据:
*.本项目由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经评标委员会再次核查,评审合法合规无误。
*.****年**月**日发布的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贵公司要求公示的内容不属于中标公告的法定范围,对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我公司依法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四)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号)第六十九条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第二条“完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则》(桂财采〔****〕**号)第四十五条“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依法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泄露以下信息……(三)评审过程情况及尚未公布的评审结果……”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财采〔****〕**号)第二十五条“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开标评标现场管理,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下列评标现场纪律……(三)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中标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负有保密责任;评标工作结束后,不得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得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情况进行公布……”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号)第四十三条“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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