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岑溪市公安局法医尸体检验解剖室项目(重)的质疑答复2
2025-06-20
广西/梧州
变更澄清
关于岑溪市公安局法医尸体检验解剖室项目(重)的质疑答复2
广西/梧州-2025-06-20 00:00:00
关于岑溪市公安局法医尸体检验解剖室项目(重)的质疑答复*
来源: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南宁思为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 **号科瑞·江韵小区*号楼*单元***号

邮编:******

联系人:翁学文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 **号科瑞·江韵小区*号楼*单元***号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岑溪市公安局法医尸体检验解剖室项目(重)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无

采购人名称:岑溪市公安局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年*月**日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单位于*******日收到递交的质疑书原件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调查,针对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中标供应商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标供应商资格、符合审查结果应为不符合,应取消中标供应商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中标资格。

事实依据:****年**月**日广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岑溪市公安局法医尸体检验解剖室项目(重)成交公告中公示的成交单位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报价表》(附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质疑事项*答复:经采购人核实,中标供应商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电子签名/盖章)未签字或盖章质疑事项属实,质疑事项成立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但在报价表中所列品牌存在非中小企业的品牌,如,美的牌电热水器、格力牌全新风空调机组、格力牌空调配套材料、海康威视牌监控及摄录像防盗报警设备、格力牌空调等。经查美的、格力、海康威视的品牌商标所属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均属于大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严重不符。

且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的货物非全部货物,漏的标的名称有:电子脏器称、★电热水器、全新风空调机组、空调配套材料、吊管式紫外消毒灯、钢管脚手架费用、监控及摄录像防盗报警设备、空调,缺漏的标的名称存在大型企业生产产品。

另报价表中净化型高效吸风机的品牌为:九洲普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第**项净化型高效吸风机的制造商为:佛山市康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经查证九洲普惠品牌商标属于佛山市南海九洲普惠风机有限公司,佛山市康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属于批发业并非实际制造商。

我公司质疑中标供应商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报价表承诺的品牌与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供应商不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与投标资格。

事实依据:****年**月**日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岑溪市公安局法医尸体检验解剖室项目(重)成交公告中公示的成交单位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报价表》(附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及附件*品牌商标信息及制造商企业规模查询证明截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质疑事项*答复:

经核查,质疑事项属实,质疑事项成立,由于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对所有应标产品逐一作出制造商的信息。制造商无法认定为小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不应享受小微企业价格分扣除政策。本质疑成立,取消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后续处理详见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取消第一中标供应商资格,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故项目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有关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附件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