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2025-06-20 00:00:00
灵台县南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南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已由灵台县水务局以灵水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灵台县南河防洪治理工程结余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灵台县南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新建堤防*段,总长度****,其中南河干流新建堤防 ****,湫子沟入河口新建堤防****。
*.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质量标准: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计划工期:总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施工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有*项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 证;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财务人员及安全员须具有上岗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该人员在本公司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原件扫描件为依据),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装入投标文件中。(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网上获取方式: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工程建设***;**登录****;我的投标***;招标文件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投标人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为:****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中工阳光招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工程建设***;**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开标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数字开标】。
*.投标单位需将密封的纸质版标书于****年*月**日**时**分之前送至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号楼***号门面房)。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逾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
(*)投标人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未带 ** 锁、或所带 ** 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 ** 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地 址:灵台县西大街***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号楼***号门面房
联 系 人:苟女士
电 话:***********
监管单位:灵台县水务局
地 址:灵台县西大街 ***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