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土石方及取水泵站管网连接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定标结果公示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6-20
四川/绵阳 中标结果
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土石方及取水泵站管网连接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定标结果公示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绵阳-2025-06-20 00:00:00

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土石方及取水泵站管网连接工程)工程总承包(***)定标结果公示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合格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土石方及取水泵站管网连接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该项目施工招标于********日依法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名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了审查,确定有效投标人*名,分别为: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聿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根据本项目评标报告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不排序中标候选人为*名,分别为: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本项目于****年****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内,无投标人提出异议。

二、定标结果:

*、招标人按规定组建了定标委员会,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召开定标会。定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定标办法和定标因素进行定标,确定了中标人。

*、定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

中标人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中标价(元)

********.**

工期

***日历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卢琼艳(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项目设计负责人

宁杨(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施工项目经理

卢琼艳(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鞠燕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定标会各候选人得票结果

定标候选人名称

得票数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

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定标结果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文化路**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聚泽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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