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2025-06-20 00:00:00
项目名称 | 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货物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商丘市财政局;柘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
相关公告 | |||
发布日期: ********** **:** |
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更正
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编号:柘财采竞*******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合格
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共划分一个包段
卫生院能力提升,控制价:******.**元
二、项目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变更内容: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 元
变更为: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 元
原公告期限: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变更为: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其余内容不变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柘城县慈圣镇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柘城县慈圣镇
代理机构:河南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地 址:商丘市长江路弘盛国际写字楼
监督单位:柘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
地 址:柘城县未来大道中段
河南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