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6-20 00:00:00
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物流园住宅东区智能化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物流园住宅东区智能化项目(二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合肥百大肥西农产品物流园住宅东区智能化项目(二次)招标文件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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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公告“*.* 交货及安装周期:*** 日历天”,第五章供货要求为***日历天,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总工期为***天,分两阶段实施,每个阶段***天。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要求“(*)(*)项证书认证范围需含有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内容。”
我公司“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为:与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相关的软、硬件产品的运行维护的服务管理体系,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我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为:与计算机设备系统集成服务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性声明版本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项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系统集成相关内容均予以认可。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建筑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建筑智能化部分设备供货安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金额不少于 *** 万元的。
注:业绩内容至少须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中的任意五个系统。
质疑理由:在实际项目中,不同单位或地区对系统的命名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楼宇对讲系统”在其他项目中可能被命名为“可视对讲系统”;*.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车辆管理系统”但在其他项目中可能被命名为“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或“停车场管理系统”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一卡通管理系统”但在其他项目中可能被命名为“出入口管理系统”、“出入口管理及一卡通系统”或“门禁管理系统”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信息发布系统”但在其他项目中可能被命名为“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或“公共信息显示系统”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安防监控系统”但在其他项目中可能被命名为“视频监控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或“监控系统”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机房工程系统”但在其他项目中可能被命名为“机房工程”、“中心机房”、“数据机房”或“数据中心”等;*、本项目招标范围与投标人业绩或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系统的命名也不一致,系统虽然名称不一致,但系统的实际功能和内容是一致的。
投标人诉求:投标人业绩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系统名称可以不一致,系统使用功能一致即可。
答:招标文件中所有业绩(含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业绩内容至少须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中的任意五个系统”均为系统功能一致即可,系统名称无须完全一致。
*.招标文件**页项目负责人业绩:“****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建筑智能化部分设备供货安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金额不少于***万元,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多得*分。注:*.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业绩内容至少须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中的任意五个系统。*.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岗位。*.业绩合同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详细评审资料”栏“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同一业绩仅计分*次,可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业绩规定数量*个。”
本项目只针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业绩评分标准设置具有限定性,建议将该评分办法调整为:人员业绩:“****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建筑智能化部分设备供货安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金额不少于***万元,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多得*分。注:*.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业绩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业绩内容至少须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中的任意五个系统(系统功能一致即可,系统名称无须完全一致)。*.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岗位。*.业绩合同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详细评审资料”栏“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同一业绩仅计分*次,可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业绩规定数量*个。”
理由*:智能化工程技术含量较高,根据以往工作惯例,智能化工程现场实施通常是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技术方案的核心决策者,其过往业绩更能体现投标人对项目技术难点的解决能力,但受限于项目经理资质,可能导致优质技术资源无法被公平评估。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技术负责人对项目技术质量承担直接责任,其业绩应视为核心能力证明。
理由*: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年已完成招标的与本项目同类型且体量相近、建设系统接近的小区类智能化项目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蜀山区小庙段)安置区*、*地块智能化及三网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中标价***.*****万元)(截图*)、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蜀山区小庙段)安置区一期二标段(*、*地块)三网及智能化工程(中标价***.******万元)(截图*)均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岗位业绩作为评分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拟委任人员资格”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证书之一的,得 * 分,本项满分 * 分。(*)*** 项目管理认证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说明: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明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内的可视对讲系统、综合安防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机房工程、停车场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三网光纤入户、无线覆盖系统等智能化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考核验收、运行维护、技术培训及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等全部内容。”而上述评分项针对项目负责人的三个评分证书要求,明显偏向软件开发和软件集成类投标公司,并且“***项目管理认证证书”是由美国项目管理协会(***),该认证不属于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目录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我公司建议项目负责人增加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修改建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证书之一的,得 * 分,本项满分 * 分。(*)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建筑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建筑智能化部分设备供货安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金额不少于***万元的。
注:业绩内容至少须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中的任意五个系统。”请问任意五个系统的系统功能一致或类似,系统名称不完全一致(如:可视对讲系统、监控报警系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见本补疑问题*答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肥西丰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严店镇
联系人:沈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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