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全民健身广场部分场室资源10年经营权
2025-06-20
广东/中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全民健身广场部分场室资源10年经营权
广东/中山-2025-06-20 00:00:00
广东/中山-2025-06-20 00:00:00
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全民健身广场部分场室资源**年经营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全民健身广场部分场室资源**年经营权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租赁期:**年,无免租期。 *、租赁期内,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无递增。 *、按现状出租,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即承租方)不允许转租、分租。 *、游泳馆项目可经营时间为每年的*月至*月。 *、全民健身广场其他体育设施设备为公共体育设施,该处物业管理(如安保、卫生)由买受人负责,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租赁物业在学校正常开学期间,跑道与篮球场,买受人同意无条件交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或委托人指定的主体使用;田径场周六上午,如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有比赛需求,经协商可无偿用于足球训练。如场地使用存在特殊情况,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协商解决。 *、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兴建加建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物。 *、每年体育中考期间,买受人需无偿提供足球场给委托人(下属单位)使用,考场改造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下属单位)负责;游泳馆的相关使用费用,可以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另行协商有偿使用。 *、场地保洁、保安等物业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包含在租金费用中。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买受人须于签订《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之日起*日内向委托人支付。 **、租赁物业由买受人自行组织物业管理和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委托人不参与买受人的经营管理,但委托人有权对该物业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和物业维护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 **、出租物业无房产证、土地证,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用水用电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委托人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委托人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且承租方已交纳《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