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2025-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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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招标人(盖章):彭阳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项目名称 |
立项文件及文号 (或项目立项进展情况) |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
估算投资 |
资金来源 |
预计招标时间 |
彭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安全改造及功能提升项目 |
《关于彭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安全改造及功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号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万元 |
全额由****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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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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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表所列招标项目(标段)系初步安排,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发布招标计划,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另行制作招标计划表,另行制作的计划表应当包含本表所列各项要素。
彭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安全改造及功能提升项目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
*.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
*.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