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标)采购合同更正公告
2025-06-19
广西/崇左
变更澄清
崇左市江州区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标)采购合同更正公告
广西/崇左-2025-06-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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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标)采购合同更正公告
来源: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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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采购合同 | 签订合同生效后并开具正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相关项目开工资料,付合同价的**%,作为预付款,工程完成**%,进度款可支付**%,承包人按要求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及备案所需全部材料,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竣工总结算经发包人或专业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剩余*%作为质量保修金,根据缺陷责任期相关条款约定返还(无息)。 | 签订合同生效后并开具正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 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相关项目开工资料,支付合同价的**%,作为预付款; 发包人按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承包人按要求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及备 案所需全部材料,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支付至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总结算经发包人或专业 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剩余*%作为质量保修金 ,根据缺陷责任期相关条款约定返还(无息)。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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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江州区水利局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滨江路 ** 号丽江大厦 * 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建设路恒宇宾馆五楼(崇左市中医院旁)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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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标)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