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杭州高新区(滨江)国有企业公款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区财国企〔****〕**号)等相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杭州长河科技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年杭州长河科技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账户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杭州长河科技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年杭州长河科技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账户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中标银行数量 | 存款期限 | 资金规模 |
* | ****年杭州长河科技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账户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服务银行 | *家 | 七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六个月定期存款、一年期定期存款 | ****万元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且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人民银行对投标银行的总行(总行注册地位于杭州)或省分行(无省分行的提供杭州分行)****年度综合评价*级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投标银行须提供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无省分行的提供杭州分行)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五)投标银行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最终服务网点,指定的服务网点应与资金存放的网点一致。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号东部软件园*号楼*楼***室)或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标书售价: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 **** **** **** ***
七、购买标书需提供资料等:
(一)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办理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银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四)报名人联系方式。
八、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 上午**:**:**
(二)投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号东部软件园*号楼*楼***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 上午**:**:**
(二)开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号东部软件园*号楼*楼***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交付方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 **** **** **** ***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
(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长河科技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西苑**号楼一层***室
联系人:洪楚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接收人:赵嘉轰,*************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号东部软件园*号楼*楼
联系人:王远南、刘磊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质疑接收人:赵彬彬,*************
杭州长河科技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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