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2025-06-19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吉县梅溪镇华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梅溪镇华光村综合楼配电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梅溪镇华光村综合楼配电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招标概况:
序号 | 名称 | 内容及要求简述 | 数量 | 预算价 (元) |
* | 梅溪镇华光村综合楼配电工程******采购项目 | 包括配电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验收、移交等相关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 |
注 *、投标报价超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工期:**日历天。 *、报价应包括服务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设计费、材料费、制作费、施工费、工具、设备采购费、运输费、安装费、验收费、人工费、利润、税金及其他未列明项等一切费用)。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同时具备*.*和*.*):
*.*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吉分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后寨路东城花园北门)。联系邮箱:***********@***.***,电话************,联系人何贝。
*、招标文件售价:***元/本。投标人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报名登记表;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资质证书。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 下午**:**(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原梅溪镇国土所一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拒收。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公对公以网银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帐户名: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帐 号:*** *** *** *** ***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本招标公告有效期为*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吉县梅溪镇华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 贝 联系电话:************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后寨路东城花园北门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梅溪分中心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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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