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5-06-19 00:00:00
海安市实验小学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实小南巷跨小焦港河桥材料检测项目
竞谈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市实验小学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实小南巷跨小焦港河桥材料检测项目的潜在交易响应人应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竞谈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分包编号:*************(*****)**
项目名称:海安市实验小学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实小南巷跨小焦港河桥材料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招标,最高投标费率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费率则为无效标。
注:报价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超过位数或不足位数的为无效响应文件,如:**.**%为有效,**.***%、**.*%为无效。
计费基数为:依据“《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号、《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格》通工协〔****〕*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新增部分检测项目检测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通工协〔****〕*号、《关于调整增补一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通工协〔****〕*号、《关于增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通工协〔****〕*号、《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交质公〔****〕*号”(缺项参照权威部门行业标准)的定价,按所报费率确定结算价款,最终结算价不超过**万元,超出部分视为对交易发起人的优惠。
竞谈需求:海安市实验小学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实小南巷跨小焦港河桥材料检测项目,具体详见竞谈文件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交易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交易响应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竞谈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
*.参加竞谈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发起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交易响应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备案证书须包含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以及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交易响应人需提供承诺书,保证材料检测不影响施工进度。(格式见附件)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三、竞谈文件的获取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使用****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防止因浏览器版本原因不能完成交易。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 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方式:自行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提交地址:使用“江苏**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竞谈活动。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组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谈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竞谈文件第二部分。
*.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竞谈文件制作人或竞谈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交易发起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经交易发起人确认后凭成交单位收款收据退还。成交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交易发起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八、竞谈项目联系事项
*.交易发起人信息
名称: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东海大道中 *** 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云婷*************
*.代理单位: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万丽丽 *************
*.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
附件:
公平性审查二维码.*** 交易公告.***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