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达到发包人合理合法要求。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元
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叁万玖仟零柒拾陆元柒角陆分(*******.**元),该价格为含税价,其中:
(*)分部分项工程费: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贰万伍仟陆佰零肆元肆角捌分(*******.**元)
(*)单价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捌拾肆元壹角壹分(****.**元)
(*)总价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陆拾叁元玖角捌分(****.**元)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叁佰陆拾贰元肆角壹分(*****.**元)
(*)其他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陆仟陆佰陆拾捌元贰角玖分(******.**元)
(*)销项税额: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叁仟伍佰玖拾叁元肆角玖分(******.**元)
成交优惠率=[**(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报价中的单价措施项目费+投标报价中的总价措施项目费)/(上限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上限价中的单价措施项目费+上限价中的总价措施项目费)]****%,为*.**%。
最终结算价款以长沙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结算时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固定费率部分分别按照各专业工程的中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单项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按比例进行调整:即:各专业中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各专业上限(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各专业固定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项目费。
*.合同定价方式:综合单价合同
*.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预付款保函:
否
本项目无预付款
*.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唐忠良
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湘************
证书专业:建筑工程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七、承诺
*.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验收方式: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根据考核办法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项目按月考核验收,考核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和采购人要求整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期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合同约定条款。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年**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合同约定条款。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六份,双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