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臻鑫食益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5-04-17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安徽臻鑫食益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安徽/合肥-2025-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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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2025-04-17 00:00:00
安徽臻鑫食益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庐市监处罚〔****〕***号
当事人:安徽臻鑫食益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采购涉案食品原料“酱香鸭腿”未索证索票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未履行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农家荠菜卷”未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一、警告;二、没收无生产日期的“农家荠菜卷”**箱;三、罚款****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