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施工补遗书01号
2025-06-18
四川/阿坝
变更澄清
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施工补遗书01号
四川/阿坝-2025-06-18 00:00:00

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施工补遗书**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施工补遗书**

*.*.*(**)

投标人不得

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年(限定在*至*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在全国范围内的工程建设中因招投标或重大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从处罚之日起近*年内的,不接受其投标;

(**)近*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国内任何地方,不得存在在招投标和合同履约过程中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注册地所属建设厅查询为准。)若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三年内)存在以上的情况,并参与了本项目的投标,被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及其他人员发现并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所举报并被查实,按照弄虚作假的方式处理,时间以处理时间为准;

(**)近*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注:(*)本项中的选择为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全选(包括有些可选择项可能只有一项)、也可以任选其中一项或几项,还可以都不选。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和相似的内容再另行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不改变已选择项的编号,下同。以下没有标明“单项选择”的都为“多选择项”,不再单独注明。

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

因从****年*月*日起,各地检察机关不再开具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不予以提供,此条不作为废标条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


更正为:

*.*.*(**)

投标人不得

存在的其他情形

/

二、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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