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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雄县城区铃铛阁大街污水管网清淤、疏通工程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6-19
天津
中标结果
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雄县城区铃铛阁大街污水管网清淤、疏通工程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天津-2025-06-19 00:00:00
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雄县城区铃铛阁大街污水管网清淤、疏通工程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雄县城区铃铛阁大街污水管网清淤、疏通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河北建雄建设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
被投诉人:
保定市源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西三环***号
被投诉人:
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雄县雄州路**号
四、基本情况
“雄县城区铃铛阁大街污水管网清淤、疏通工程”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为保定市源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在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力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河北建雄建设有限公司
向保定市源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月**日保定市源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做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年*月**日,
河北建雄建设有限公司
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在磋商文件未明确说明“安全许可证法人正在办理变更手续列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的前提下且在我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对安全许可证法人正在办理变更手续作出说明,主动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做出资格审查不符合的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雄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雄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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